制定与制订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制定”和“制订”,这两个词是近义词,但不是同义词;尽管读音一样,但含义和用法是不完全相同的。
相同之处:
“制定”和“制订”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动词,都有表示创制、拟定的意思。制定”和“制订”,这两个词是近义词,但不是同义词。
意思不同:
“制订”即拟订,意思是起草、设计。“制定"即拟定,意思是把起草、设计的内容确定下来,轻易不可移易。
对象不同:
“制订”的对象,因为是初创的,所以常常是临时的、易变的,约束与适用的范围比较小,比如“制订学习计划"、"制订装修草案"等。“制定"的对象,则因为是确定不变的,所以常常是长期的、稳固的,约束与适用的范围比较大,比如“制定方针政策"、"制定社会发展规划"等。
语素不同:
“定”指决定、使确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强调行为的结果。可见和“了”连用,类似于英文时态中的“完成时”,比如编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一定时间内已经整理完毕,最后确定,准备发表的本子就叫“定本”。“订”则有“拟”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终结果,多强调行为的过程。一般不能和“了”连用,类似于英文时态中的“进行时”或“将来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