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分封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汉朝不是分封制,是郡县制。
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
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秦代至此成为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至汉代仍承袭这个制度,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自此成为日後各朝地方政制的基础,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汉朝制度:
1、汉朝是中国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黄金时期,汉族在这一时期得名,汉族由于文明程度较高,在中国各兄弟民族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这是历史发展和自然形成的结果。汉以后历代的朝代名称虽有变换,但汉族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地位始终未变。
2、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复核;复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