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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自有住房提取流程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自有住房提取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自有住房提取流程

本市购买自有住房的提取办理

一、全款购房一次性提取:见下图

注:①若与未成年子女购房,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

②若与他人共同购房,需提供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柜台提供,本人填写),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9月21日及之后的,还需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与他人共同购买商品房且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9月21日之前的,共同购房人中的1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公积金。

●与他人共同购买私产房且买卖协议签订日期在2015年9月21日之前的,所购产权为50%以上(含50%)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公积金。

●与配偶、本人的直系血亲共同购房且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9月21日及之后,共同购房人中的1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公积金。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共同购房人中如果包含本人的配偶、本人的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员,则任何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人单独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9月21日及之后,购买住房全部产权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名提取人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且各提取人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按揭贷款的不超过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按揭贷款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若职工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双方均不能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首付款(见下图)

注:

①若与未成年子女购房,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

②若与他人共同购房,需提供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柜台提供,本人填写)。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与他人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中的1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公积金。(使用住房贷款购房的,参与提取的购房人应为借款人中的一人。)

●商业住房贷款与他人共同借款,借款人中的1人及配偶偿还贷款后可提取公积金,但提取人应与按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借款人不能提取。

●每名提取人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且各提取人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按揭贷款的不超过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按揭贷款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若职工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双方均不能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三、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见下图)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与他人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中的1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公积金。(使用住房贷款购房的,参与提取的购房人应为借款人中的一人。)

●商业住房贷款与他人共同借款,借款人中的1人及配偶偿还贷款后可提取公积金,但提取人应与按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借款人不能提取。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四、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见下图)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还款凭证上应无“委托提取”、“余额还贷”、“强制执行”字样,应无“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印章。

●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五、购保障房提取父母公积金(见下图)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若职工(配偶)父母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双方均不能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

●购本市保障房或首套房一次性提取父母公积金,购房日期应为2012.5.1及之后,以购房合同为准。

●商业住房贷款购房,若购房合同中未注明首付款;或与他人共同购房的,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借款合同。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六、购首套房提取父母公积金(见下图)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若职工(配偶)父母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双方均不能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

●购本市保障房或首套房一次性提取父母公积金,购房日期应为2012.5.1及之后,以购房合同为准。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