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失物找寻三种途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经常不小心将物品遗失在出租车内。由于深圳出租车企业数量多,高度分散,加上处理乘客失物工作方式各不相同,给乘客查找失物造成较大困难。为方便乘客查找失物,深圳市交委设立“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行业乘客失物招领中心”,统一处理出租小汽车乘客失物招领工作的业务。市民可透过三种途径找寻失物。
电话受理查询
失物招领中心实行24小时电话受理报失,信息中心电话受理员每天24小时实行人工接听,受理市民投诉、咨询、建议、报失等。
市民如持有出租车发票,可直接拨打发票上公司投诉电话号码,与车属公司取得联系。如果没有发票,但能提供驾驶员的准确姓名、证号、车牌号等相关信息,也可拨电话进行查询。
来访受理
信息中心设有专人查询GPS,每天(包括节假日、周六周日)接待来访查询的乘客,工作时间为9:00~12:00、14:00~18:00。
来访查询受理,主要是针对下车后没有索取车票,又无法提供车辆或驾驶员等相关信息的乘客,通过GPS定位查找车辆。如果没有车票,但只要能提供乘车的上、下车时间,途经道路、打表金额等相关信息的,也可受理查询GPS。乘客可直接到深圳市交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失物招领中心进行查询。
致电出租车企业
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上午9:30,向出租车运输企业发布前一天乘客报失的有关信息,乘客也可致电出租企业查询相关的信息,企业将乘客遗失物品与驾驶员上交的遗失物品进行比对,核对准确后负责联系失主并交还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