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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须知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须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须知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为了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加大支农信贷投入,简化信用贷款手续,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开办的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适用于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

农户保证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单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

商户保证或联保贷款最高金额为10万元

期限以月为单位,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个月

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

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

已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填写《农户借款申请书》

信贷内勤人员认真审核《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户贷款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农户经济档案》进行核实

信贷内勤人员核实无误后,办理借款手续,与借款人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交给信用社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

信贷内勤人员同时登记《农户贷款证》和《农户经济档案》

借款人必须在《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签字并加按手印

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评定申请

客户经理 (信贷员)对申请评定信用等级的农户进行详细调查,内容包括:

1、查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查申请人是否系本辖区农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是否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3、核实财产、综合收入情况;

4、借款需求是否合理;

5、申请人在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6、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咨询该户的资信情况;

7、其他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