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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拆迁改造基本流程。

一、 规划: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