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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2014年之后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常见的四大类有预包装食品,牛羊肉,生猪肉以及乳制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国家工商行政部门对于从事食品交易的组织或个人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件。食品流通许可证颁发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之一。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求:

1、必须要有合乎要求的经营场地;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条件并布局合理;

3、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的人员条件;

4、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的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资料一并提交相关部门;

2、对纸质及电子扫描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人发给《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安排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

4、核查符合要求的,在法定期限内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5、相关部门对拟发放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发给《食品流通许可证》。